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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医诊所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问题

作者:医政司 来源: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 
时间:2024/7/6 浏览:460

一位网民致信管家中医药管理局说,我是一名中医执业医师,准备开办个体中医诊所,希望能够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,但咨询卫生部门了解到盖有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”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”印章的中药执业药师证不能在中医诊所使用,只能在药店等地方使用,而盖有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”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”印章的中药师证才能在中医诊所使用。想咨询一下两个药师证有什么区别?

  对此,医政司答复说,我局高度重视中医执业医师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相关工作。即将印发的中医诊所等基本标准中要求,中医诊所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至少需要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医疗、预防、康复、保健以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包括中药专业技术人员,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颁发,使用范围一般在医疗机构。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,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,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,使用范围包括药监部门管理的社会药店、医药公司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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